同樣是碰到欠錢不還的情況,那民事本票裁定聲請狀與民事支付命
令聲請狀到底有什麼不同呢?票據一般可分為支票、本票及匯票三
種,如果債務人向你借款時,簽的是本票的話,那就恭喜你了,持
本票之執票人可持本票,向本票的發票人請求付款,而且還可持本
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後,依強制執行程序,對本票發票人為強制
執行。(參照票據法第123條)不須像支付命令聲請,債務人還
可在20日內,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,此時法院
即應按起訴或聲請調解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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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支付命令聲請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