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財產制,係規定夫妻相互間財產關係的制度,依照民法規定,夫妻財產制,分法定財
產制及約定財產制兩種,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,以契約就民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選
擇其一為夫妻財產制,於婚姻關係存續中,亦得以契約廢止其財產制契約,或改採他種約
定財產制,淮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、變更或廢止為要式行為,均應以書面為之(民法第
一○○七條),且非經登記,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(民法第一○○八條),故以有經登記
為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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